独立法条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对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管时效和能力。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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