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河道主管单位要加强财务及收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收好、管好、用好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各级财政、物价和水利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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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