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增加使用林地面积的,依据规定权限办理用地审核审批手续;需要改变使用林地位置或者减少使用林地面积的,向原审核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