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家或者省级重点的公路、铁路跨多个市(县),已经完成报批材料并且具备动工条件的,可以地级市为单位,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核权限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分段审核。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以分别坝址、淹没区,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核权限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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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