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第三十五条第七章 社会监督第三十五条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予以表彰或奖励。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