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第二十一条第五章 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