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七章 回购与并购重组第五十九条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的方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