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