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承包方案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制定承包方案,并对承包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