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履行保护农村土地的义务。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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