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承包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四条
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终止: (一)承包方消亡的; (二)承包方自愿交回全部承包地的;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的; (四)承包地被全部征收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承包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终止: (一)承包方消亡的; (二)承包方自愿交回全部承包地的;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的; (四)承包地被全部征收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