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