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建设部、公安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