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管理,由具体管理住宅的单位实施。 公安机关负责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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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