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所用产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未经鉴定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用。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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