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风险分析与分级管理第二十六条海关对不同级别的单位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根据风险分析和日常监督情况,每年1次进行必要的升级或者降级调整。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