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风险分析与分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海关对不同级别的单位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根据风险分析和日常监督情况,每年1次进行必要的升级或者降级调整。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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