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阻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对自然资源执法人员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故意伤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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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