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机构提请法制审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情况说明; (二)案件调查报告; (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四)相关的证据材料;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制定机关
- 自然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机构提请法制审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情况说明; (二)案件调查报告; (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四)相关的证据材料;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