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机构提请法制审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情况说明; (二)案件调查报告; (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四)相关的证据材料;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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