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信息员、协管员,收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信息,协助及时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