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强制许可自动终止: (一)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规定的强制许可期限届满; (二)被给予强制许可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强制许可自动终止: (一)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规定的强制许可期限届满; (二)被给予强制许可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