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中国地震局法规司负责管理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