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防震减灾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汇编工作,由法规司负责。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