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地震行政规章按内容不同,称为“规定”、“办法”或者“实施细则”。 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称“规定”。 对某一项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具体的规范,称“办法”。 对国务院行政法规所作的具体实施规范,称为“实施细则”。
- 制定机关
- 中国地震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地震行政规章按内容不同,称为“规定”、“办法”或者“实施细则”。 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称“规定”。 对某一项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具体的规范,称“办法”。 对国务院行政法规所作的具体实施规范,称为“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