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第三章 规章的起草

第十三条

规章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概念明确、文字简炼规范、标点正确。

制定机关
中国地震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