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第九条

海关受理进境集装箱报检后,对报检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报检人。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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