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过境应检集装箱,由进境口岸海关实施查验,离境口岸海关不再检验检疫。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