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