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海关对装载法检商品的进出境集装箱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查验集装箱封识、标志是否完好,箱体是否有损伤、变形、破口等。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