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第二章 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正在信用网站上公示的信用主体有关行政处罚信息终止公示。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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