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十条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数据处理活动的具体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规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