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九条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涉及军事、国家秘密信息等数据处理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