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八条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