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
第二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机制,组织制定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接口和标准,统筹建设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技术手段,形成监测、预警、处置、溯源等能力,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
地方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建设本地区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应当开展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数据安全风险。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