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应当根据传输的数据类型、级别和应用场景,制定安全策略并采取保护措施。传输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应当采取校验技术、密码技术、安全传输通道或者安全传输协议等措施。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应当根据传输的数据类型、级别和应用场景,制定安全策略并采取保护措施。传输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应当采取校验技术、密码技术、安全传输通道或者安全传输协议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