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以下简称“境内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包括在华常住人员和短期来华人员。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