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外国人到中国宗教院校讲学,须根据《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的规定办理。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