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依法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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