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十章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场车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场车质量安全周排查制度。质量安全总监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场车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场车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章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场车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场车质量安全周排查制度。质量安全总监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场车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场车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