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涉及本细则有关商务执法职责发生调整的,有关商务执法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相关职责的部门实施。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