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编写行业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I《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行业标准出版,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确定。 行业标准出版后的正式文本,应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一式五份。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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