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编写行业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I《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行业标准出版,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确定。 行业标准出版后的正式文本,应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一式五份。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