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及年号组成。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