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新加坡原产地证书(样本).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资格申明.doc 3.中国原产地证书格式(样本).doc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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