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令〔2021〕第6号(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财政部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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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令〔2021〕第6号(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