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未定族称公民的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