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评价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评价内容包括第五、六、七条规定的评价指标。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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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