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评价工作采取系统自动统计为主、随机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经核查属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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