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建立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抽检系统)。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承检机构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抽检系统及时报送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和省级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相关数据。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内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制定机关
药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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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