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计划方案
第十条
组织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的部门应当根据计划制定抽查检验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验品种和拟抽查企业范围;
(二)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
(三)承担检验和复检的检验机构。
- 制定机关
- 药监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计划方案
组织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的部门应当根据计划制定抽查检验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验品种和拟抽查企业范围;
(二)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
(三)承担检验和复检的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