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五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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