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章 罚 则第五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