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行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投诉和争议处理情况等信息。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